【乱描】小刀人物志040——乞丐

把音乐停下,我想,我该记录这个有着长发细腿的乞丐了。他唱歌的歌声,在我的脑海里已经轰鸣了一个星期。不管如何,我得把他赶走,我的脑海里,还要存储我的兄弟和不属于我的姑娘的影像。

他的出现很符合一个小说的情节,像马尔克斯的小说那样转述是这样的: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这个乞丐出现在了这个城市。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他就躺在路旁的大楼门前,如果你在晚上大约八九点的时候,路过这个被锁住的大楼门口,你的目光往左上角看,你就可以看到他了。现在是夏天,他赤裸着只穿一条内裤。在他的四周,只有一堵巨大的深蓝色(褐色?)玻璃墙,他像一条线一样,躺着,与玻璃墙平行。偶尔的车灯余光会照射到玻璃墙上,一闪而过。他躺在顶层的阶梯上,有时候口里念念有词。夜晚八九点过后的大多数时候,他会把这个城市当成自己的家,怡然自得地睡下。他会不会在睡觉的时候想,他才是这个城市的主人啊,那些衣冠楚楚的人不是?

他的所有行李其实很简单,这得在白天的时候你才能看清楚。他有一包东西,大概都装的是衣服。然后就是一个类似于枕头一样的东西。再然后就是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当然,你不能忘记了,他还有一个吃饭的家伙:一个塑胶的或者瓦瓷的碗--他得用这个来乞讨。

白天,他会坐在阶梯前,挽起他的裤腿,露出他显得与身体比例失调的腿来。他的腿几乎和他的胳膊一样粗细。除了这个之外,你看不出他有些什么不妥或者毛病。他甚至会对着路过的姑娘行注目礼,而且眼角还会带着微笑。如果这时候过来一阵风,他的长发就会被吹起,嘴上的胡子也会跟着风被吹动几根。这时候,如果完全只看他的头,他该多像某个电影中的丐帮长老甚或高手。可是这里没有武林,洪七也只活在电影里,他则活在这个城市里,赤裸的上身,挽起的裤腿,带着莫名的微笑,身前放着的一个小盘子,盘子里放着稀疏的毛票,这一切特征,都将他指向为一个不劳而获的乞丐。而且,在很多人的眼里,乞丐二字之前,会有很多不堪的定语。

我见过他走路,他拿着一根塑胶的棍子,他弯下腰,用手去扶那一条站立的腿,像一个瘸了一条腿的人一样,腿画着一个小小半圆,像个罗圈。可是我想,大概只要他愿意,他会比任何一个瘸了的人走得快。可是他没有,每一次,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我见到他好像一直都坐在阶梯上。我一直在想,到底是谁给他东西吃的?

有时候,他会跟捡破烂的老头子坐在阶梯上聊天,显得谈笑风生的样子。这个时候,他就像一只布偶,没有怒和哀,只有露出表象的喜乐。可是,他不知道,他的喜乐,在我这个路人看来,竟然觉得有些难以接受,甚至说,厌恶。我不知道他所显露出来的,是不是人们常常定义过的名词:快乐。如果这就是快乐,我想我不能不再次表示厌恶。

那是星期三的晚上。像很多个夜晚一样,我要路过他,路过那几棵芒果树。不远的地方,我听到了歌声,嗯,没错,是他的歌声。他用《歌唱祖国》的胸罩雄壮声调唱:"总想对你表白,我的心情是多么豪迈,总想……"当时的我听到这歌声的时候,像是听到了惊雷一样。这被那个半裸着胸膛的女歌星唱烂了的"红色歌曲"在他的口中唱出来,像晴天霹雳般的一出荒诞剧一样,将我过去所有掉下来过的鸡皮疙瘩再重新华丽地掉了一遍。

看着闪烁个没完的霓虹灯中,我羞愧得如同一位不懂得欣赏高雅荒诞剧的观众一样,仓惶地过马路。直到后来,我才羞愧地知道,他唱的是《走进新时代》。从此,我不再在路过他的时候慢下脚步。这大概是因为,我才是这个时代的落伍者。看着公交车站牌前驼背的拾荒者,我徒然觉得她要比他更像电影里的主角。尽管她有满脸不好看的皱纹和难看的驼背。

不过,我不再厌恶他,这个城市是他的,他才是主人。

修改分享:K2主题950px版(20090704更新)

WordPress菜鸟专供

修改分享:K2主题950px版(K2 Theme 950px version)

我想很多Wordpress用户都听说过其K2主题(Theme)。如你所见,我现在用的也是K2的主题,不过是一个修改版本。今天收到一位网友发来的邮件,说是需要我修改以后的Style.css。我今天去看了下K2的Nightly版本,下载了k2-1.0-RC7.3-revision-794-2009-06-09.zip,开始尝试用Firebug对这个K2版本进行修改,以期获得宽屏版的K2。在参考了两位台湾同胞的方法(花水妹Ajneok)之后,也算修改完成了K2的宽屏版(未汉化)。

作为共享精神的一部分,特将其下载放出。各取所需。

20090625新增下载链接大米盘 Drop.io Locallhostr

(文件名:K2RV3.zip 大小:312.24KB  MD5值: DA8840C391FC959CE84A1BA8E2F9BF2C)

演示|Demo见本blog

注意事项:如果你使用了此主题,则你只能使用K2两栏版,并且不能使用动态栏

所做改变

1.将780px改为950px;

2.页面内的字体(除Footer外)按中文习惯改变了其大小;

3.Blog Title和Blog describtion字体以及位置作改动;

与我现在所用的不同的是:未加入自动缩进两个字符的代码。

问题是

1.始终无法将侧边栏从200px改动至220px。

2.此版本未经测试(不过我的Blog在2009年三月版的K2下已运行良久,大概不成问题)。

3.我对CSS一窍不通,如出现问题,请找高人相助,或者自求多福。。。。

4.20090704 Update:在IE6/7下,K2的中文版(英文版没有)下,第一篇文章的链接无法被点中或通过点击其标题打开。找了半天,不知如何解决,但是如果去除高级导航栏和即时搜索的Javascript效果,则全部恢复。因此于2009年7月5日更换成新的主题:wordpress Framwork

20090612Update:修复了高级导航栏的问题。(Let the  roll navigation works again. ); 改变侧边栏文字大小。

我们要不要暗恋李小树

续旧作:我们要不要暗恋李小树

按:李小树是谁?见这里:《我们要不要怀念李小树》的前言。这篇在一年前或者两年前(忘记是多久)在自己的笔记本上用中性笔胡乱写了个起头,后来就忘记了,前几天终于把它补完。这一次,发现自己不再有那种对小说的实验态度了。只想把故事说完。或该看看书了。

我是个容易紧张的人,这一点李小树不会知道,我想,大概现时的她是不会在乎的了。我第一次遇到她的时候是在汽车站。这样的相识方式在日后常被我提及。要知道,这是我目前所经过的人生里为数不多的暗恋的开头。你知道,自己的故事即使再烂,再庸俗,也比别人的故事更能深入内心。可是我想,现时的李小树大抵是不会在乎的了吧。嗯,不错,我要说的是,在车站遇见李小树的时候,我很紧张,像一只瘦虾一样,在人海里游走。可是我还是抑制住了脸上的表情。像小时候遇见漂亮的女同桌一样装作漫不在乎。我坐在离李小树最远的位置,我选择一个看起来有些傲慢的姿势对着她。当然,彼时,我们还是陌生人,什么样的姿势都只与空气有关。

我对自己的紧张感到无奈,那种感觉说来就来,从心脏涌起,涌上到了喉咙。连耳机中的音乐都无法让我平静下来。如果李小树不是与我同路,不是与我同坐一辆车,或者我的一切感觉都只能与空气说了。那段旅途到底进行得怎么样,沿路都有些什么样的风景,对我来说都是模糊一片。我的各种毛病在这个时候被充分的显露出来。比如,我容易丢三落四,容易走神,这些小毛病在那一次的旅途中像在放大镜底下一样,一一出现。就像是一些微小的事情,会改变你的一生一样。这些微小的毛病,改变了我日后的遭遇。

下车后,我如同游魂一样地拿起自己的行李就走,我当时是这样想的,这样做,对李小树,大抵象征着一种决绝,陌生人的决绝。要知道,那个让我紧张的姑娘就要与我擦身而过。而我恐怕是这辈子都不能再见到她了。我预谋般戴上耳机,将音乐的声音调大,像一只瘦虾,掉进人海里。我私自的想着,这像不像我自己出演的一部电影,观众只有我,主角也只有我。电影里常见的场景是这样的:镜头对着主角,静止,主角的影子逐渐淡出屏幕。

我像游虾一样,游出了人海茫茫的车站。即使有些莫名的悲伤,却还是沉浸其中。不过这时候手机却忽然振动起来。这让人无比的恼火,除了生活的琐碎、烦杂,难道就不能让我独自的悲伤一小会么?那个笨蛋打扰我的忧伤?是个陌生的号码。我还是按捺住了怒火,万一是什么公事……一个女人焦急的声音响起,原来我拿错她的包了,她说她叫李小树,她顺着我的包里的笔记本扉页找到了我的电话。我像听着一个不可思议的剧本一样,略微顿了一下。她像是感受到了我的迟疑,于是让我也如法炮制,找到她的笔记本……你得承认,这真的是一个不怎么漂亮的剧本。谁知道呢,生活的剧本,精彩的本来就不多。

李小树站在站牌下,似笑非笑的看着我,使我感觉自己像一只煎熟的龙虾一样,说不出话来,也动弹不得。她伸出手,"我叫李小树"。这一次相遇的后果是,李小树错过了一班傍晚的车,这使她直到深夜的时候才到家。那天夜里,我忘记了自己是怎么睡去。在她上车的时候,我对她说,到了给我消息。这一回她笑了,"行,再见"。可李小树不知道,那个夜里我一直在等着她抵达的消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她怎么会知道,我是在等她:焦灼地、无奈地。我怕惊动她,不敢主动联系她,可又怕出现意外,于是我很愚蠢地计算她会遭遇到不测的机率,为她设想各种可能,然后又将自己陷入自责和悲伤,陷入于进退两难。我就这样做进退两难和愚蠢中,疲惫地睡去。

李小树在第二天的早晨的时候告诉我,她昨晚太累了,到家了就睡了。一颗石头总算落到心底,可却听到了一阵声响,心里竟然有些痛。

后来呢?听故事的人总会这样问。后来,没错,烦琐的生活开始登场。一次电影般的邂逅之后,总会有数不尽的细碎烦恼让两个人去体会的。更何况,我和李小树还不能组成一个复合名词。我、李小树,在自叙述时,还不能称为"我们"。像过往任何的一次和女孩子交往的经历一样,我编写着各种内容空虚的短信,间或会打一两个不着边际的电话给李小树。李小树却像一堆弹得很好的棉花一样,不管怎么用力,都不起一丝尘灰,也没有过多的声响。因此,我也逐渐少了那种瘦虾般的紧张,毕竟,李小树自那之后并没有再到我面前出现过。毕竟,在我的内心里,时间慢慢的抹淡了我曾经以为是对李小树的暗恋。再后来的一次通话中,有一个男声涌入,与她说话,显得比我和她的关系更为亲密。我匆匆地断开原本有些无聊的对话。从那次之后,我为自己定义在李小树身上的暗恋加上一个注释:未完成,已中断。那一天,在手机通讯录中的"李小树"条目加上一个"K",这样,我就不会再在孤独无助、寂寞彷徨的时候会在200个联系人中轻易地翻到她的号码,然后又很贱的发一条无聊得诸如只含有"吃饭没有?"、"睡了没有?"等等这样的短信,以此来告慰自己的内心,那只是不为人知的想念的另一种流露方式。

在李小树之后,我戴上了那枚象征单身的尾戒,像个傻子一样,提醒自己要忘记,慢慢的忘记,逐渐的忘记,悄悄的忘记。然后开始交一个女朋友,没有感觉特别好,也没有感觉特别坏那种。然后就是安分的上班,安分的上下电梯,安分的点头称是。我几乎顺从了红尘的所有的规律,听从长辈的建议,嗯,知足吧,找到了这个姑娘,那再找个时间,瞅个机会,结婚吧。然后呢?然后?不就是生孩子,一生么?我礼貌地点头称是,企图不让自己想起,自己曾是怎么样跟李小树说,说自己要在足够年轻的时候,去看看大千世界,去经历更多。一杯酒敬过来,酒精压住了刚涌上的念想。然后就是又一杯酒敬过去,酒精又把刚涌到喉咙中念想给压了下去,你看,哪里有时间去想李小树,哪里有时间去想李小树当初是怎么的赞同自己的想法,并开玩笑说要同往的呢。让生活的空隙都填满吧,这样,就不会疯狂的念头,不会去追念那不安分的日子。我的女朋友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不坏,至少。我的朋友说。我点头称是。那还不赶紧结婚?我又继续的点头称是。于是,我几乎顺利地,走到了爱情的坟墓:婚姻。可是,李小树,你告诉我,那真的是爱情么,那真的是我想要的么?不,我应该问的是我自己,不是你。

我还是把订婚的消息告诉了 点击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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