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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说:我们要不要怀念李小树

最早看到这文章题目是在火子那里的一篇日志。我是忽然惊奇了一下,对了,就是这题目了。看到的时候就觉得,我该为这写点什么。即使我从来不认识李小树,然而,李小树就是我们当中的某个人,在人群,在人海里。
  或者说,该为我们的青春写点什么。发现时间哗啦的一声,青春就没有了,爱情在慢慢的和尘土一起落尽,定在那不知名的窗台上,寂寞,苍凉。最近也在看《关于莉莉周的一切》(All About Lily Chou-chou)影片沉静而让人混乱。那莫名的青春一次次的冲击我的脑海,有些不知所措起来。那些少年,那些血,都让我感觉到眩晕。

  于是想到李小树,这个名字很普通,就像一个普通青年的名字。平凡,庸碌。或者是我的野心,表达宏大主题的野心,所以,我把李小树当作了一切的年轻生命。我 也把自己代了进去——文章里的周小刀,其实也是个庸碌的年轻人。在时光走远的时候,他的爱情也跟着走远。其实这是一个不打折扣的现实。我经历过生死,却是 别人的生死。我经历过爱情,到头来也成了别人的爱情。于是,我开始学会描写,描写不同的意外,描写不同的生命。因此,周小刀诞生了。他来到世上,只为经历 我虚妄的爱情,或者说,是虚构的爱情。然而,不得不说,对于爱情,我的理解里有这样一条:在一次小小的意外或者巨大意外——总之是在意外之后,爱情就会消 失得无声无息。

  爱情、生死,这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在一个几乎是通宵的努力下,我依然发现对其表达的苍白。从纯粹的华丽词藻,到形而上学的幻想,再到落入人群里的平凡叙事,我还要走很长的路。而至于爱情,则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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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不要怀念李小树 

  我并不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可是小伙子和姑娘们都拉着我,说,我要听故事。好吧,我敲动沉寂多年的骨头——我,也只能这样来唤醒这段凌乱而破碎的记忆。

1.

  李小树究竟是个傻瓜还是个聪明人,现在实在是无从考证。当然,如果那时候你在他的身旁坐下,你就会忽略这一点。因为他实在是平凡得要命,只不过是长得帅 点而已,关于这一点你不用去猜测和怀疑,因为你一定找不到李小树在那里。什么?你怀疑我说的故事的真实性?根本没有李小树这个人?没有关系,在每个世事的 旮旯,都有这样的人存在,也会有这样的疑问,你是谁?OK,回归正题,我们还是说说李小树吧。
  李小树是个帅小伙。呵呵,这家伙很符合琼瑶 阿姨的标准。在那阵子,许多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都围着李小树转,谁让人家有一份好工作,人又帅?可是李小树却像是磐石一样,纹风不动。一个姑娘抱怨说, 李小树的心肯定是抹了猪油了,怎么连这样都不动心啊?她是从餐厅里跑出来的,据说那是当地最为高级的餐厅,那一顿是她付费的,她甚至为此订了一大束玫瑰, 她以为这么浪漫的事情可以。另一个姑娘更是恶毒了,李小树肯定不是个男人,要不他喜欢的是男人!不用猜,说这话的姑娘肯定是在李小树面前展现过她的迷人身 段了。

  李小树一直单身。他不是男人和他喜欢男人的传言就从那个姑娘从他身边走开的时候开始 传播。这种传播就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飘飞,当然,并不会像蒲公英在风中飞舞的那样充满诗情,也不会像满山开满蒲公英的那样充满画意。传言是会裂变的单细胞 动物,在人们的口水中不停的裂变。当然,这比喻并不准确,应该是像会变异的单细胞动物一样,在人们的口水中不停的变异,一只蚂蚁,在数天后的数个人口里, 成为一只大象。

  几天后,李小树被告知,他的“男朋友”的名字叫做李大树,而且有人拿出一张照片对他说,这是你和李大树幽会的时候被人拍下 来的。照片上的李大树和李小树都只能看到背影,而且,有一个背影极尽妩媚之能事,也不知道是李大树还是李小树。让人们兴奋的是,过几天,李小树在人们的口 水中居然“有了一个孩子”。当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李小树把告诉他这些消息——他和他“男朋友”幽会被偷拍、他“有了一个孩子”——的人揍了一顿。可是 帅帅的李小树却在第二天同样被揍了一顿,他帅帅的脸庞像一张古旧的国画,青一块,淤一块,红一块,黄一块。

  好了,故事到峰回路转的时候了。李小树看来是真的忍不住了,他恋爱了——而且,是跟一个女人恋爱。不过,他脱离了一个火坑,又跳进了另一个火坑。“谁让 他找了个那么彪悍的女朋友?”张三同志严正的说,然后张三像一只腆着肚子的鸭子一样的滔滔不绝的说着李小树的女朋友——头大,脚小,鼻子大,嘴巴小,眼睛 大,耳朵小,手臂上居然有三角肌,打起人来双手虎虎生风。天啊,这不是怪物史莱克么?李四张大他的血口大盘般的嘴巴,惊讶得可以吞下一头孟加拉大象。
不管怎么说,帅帅的李小树还是恋爱了,尽管在外人看来这恋爱有点牛头不搭马嘴,但没人能够指责他们,在这世界里,只要你不是像螃蟹一样横着干的话就谁也管不着。
  李小树的事儿可多了,可是我都记得不是很清楚。在李小树谈恋爱之后的3个月又21天,一个美女的出现让我再次记起李小树的故事脉络来。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班后,李小树挽着他的极品女朋友逛街,结果被一个美女拦住,美女喊着李小树的名字,就像孟姜女一样的凄切。不,应该是像秦香莲一样 凄惨。王五纠正。那位美女当街向李小树哭诉她和他别后的种种,说什么那个相思苦啊,说什么双方每天都写一封信给对方,说什么生生世世永相守永不变,结果全 是骗人的。我之所以记得这么多细节,全是因为那美女在哭诉时的动情和凄切,另外,重要的是,她实在是个迷人的姑娘,这一点在我的记忆坐标里是如此的闪亮, 以至于我对她一直关注,不能遗忘。结果,李小树的极品女朋友一把抓过那一叠信,然后报警。警察叔叔们瞬间把美女带走。对了,忘了说,李小树的极品女友是 XXX局领导的女儿。后来证实了那些信全是真的。

  那位很像秦香莲的美女在三天后脸上张出了 一道惊人的疤痕,额头上同时也长出了三道皱纹。秦香莲一下子成了无盐娘娘。又是三天,小说里常这样写道,无盐娘娘从本市的最高楼上纵身一跳,开出一朵血 花。据报道,美女的名字竟然真的叫香莲,不过只是她姓陈。张三和李四以及王五都目睹了花开的瞬间,他们在任意一个人群里开始了他们的说书之旅。李小树成为 现代陈世美,人们几乎忘记了李小树之前子虚乌有的“同性之恋”。一群吃得很饱的人们开始以辱骂李小树作为他们还心存正义的证据。也就是说,张三李四王五赵 六都可以对李小树施以鄙视、嘲讽,这样,他们就可以向人宣扬他们是正义的化身。

  如果仅仅是因为李小树是个陈世美,我也不会 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故事远比人们想象中的复杂。公元1995年7月14日,李小树的极品女朋友在整容的时候发生意外,死于非命。公元1995年7月15 日,XX市检察院收到李小树的署名举报自己女朋友的父亲贪污受贿数千万元的信,附信有一叠据说是关于买官卖官的收据。

  公元1995年7月16日,陈香莲死后的第49天,李小树从本市最高楼上纵身一跳,帅帅的李小树身上开了一朵巨大的血花,在夏天的炎热天气里瞬间变成暗红。他帅帅的脸庞被一块石头嵌入,显得难看无比。那时候刚好是黄昏,天空暗红,一如李小树的血。
  那年的夏天,作为一个处于故事边缘的配角,我一直在想,究竟李小树是谁杀死的,我有没有参与到杀死李小树的过程?

  还有,那迷离的爱情,那不停述说的人们的嘴,那在瞬间盛开的血花,那暗红的天空,那美艳如花的姑娘,全都镌刻在我的青春里。每当想及,我常为此感到大汗淋漓。

  或者我应该找张藤椅躺下,怀念下一个李小树。

2.

  “李小树回来了”。我看到了书桌旁的一张A4纸,靠,上面居然只写了这6个字,而且写得巨丑——就凭这点,我可以猜测如果不是丁云写的就是李小树自己写 的。我始终无法记得李小树和丁云的字的区别,或者是因为她们写得都很丑吧——即使人长得都还算漂亮。我把纸揉了揉,瞄准,朝门口的垃圾篓挑射,靠,居然没 进,而且还射到了一个女人的腿。准确的说,是在郑钧唱到“我的爱,赤裸裸”的时候我把纸团射到了李小树的腿上。“你让我身不由己的狂热”,我对着李小树唱 着。李小树气势汹汹的想上来就给我一巴掌,我一闪身就是一躲,李小树气得要哭了,因为她几乎摔倒,看来这女人还真他妈的狠心,数个月前还在我的怀里撒娇, 几个月不见就来真架势打人了。

  “说,你为什么要勾搭丁云?”李小树的脸刚平静下来,忽而又脸色一翻,劈头盖脸的嚷开,让整个房间都震得尘 土飞扬的。我几乎因为她这一句话而心虚起来,毕竟李小树在几个月前还是我的女朋友,而且几个月之后的今天也还是我的女朋友,她这样说肯定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了。当然,承认她的话的人都是笨蛋,幸好我不是。“你胡说什么啊?什么丁云,谁勾搭她去了?她是谁啊?”李小树像是早料到我会这么说似的,尖尖的下巴微微 一扬,恶狠狠的说“好,好你个周小刀,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天我找着了证据,我……。我跟你没完!”李小树说完,弓身把刚才的纸团捡起来,然后狠狠的甩了一 下门,走了。门窗上的纸屑和尘灰像下雨一样落下。爱谁谁啊,不喜欢就拉倒。我心里骂着,汗水从后背直流,衬衣贴紧前胸后背,胶着的空气让人几乎抓狂。郑钧 还在唱,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呀赤裸裸,你不能让我再寂寞。我用力的踢了桌子一脚,老板气冲冲的打来电话,“周小刀,你过来一趟。”在资本家装有空调的 办公室里被训斥其实是一件痛并快乐着的事儿。我对这电话那头的丁云说。丁云微微一笑,低声安慰着我。我对此感觉很受用,同样,她抱着我的时候我也感觉很受 用。今天晚上我们吃饭好不好?我说。“李小树回来了。”丁云忽然说了一句。我忽然觉得像吃了一只苍蝇的那样恶心,同时,我生出了一种未知的恐惧。那算了。 说完这三个字之后我把电话挂断。

  就在我把电话挂掉后的3分17秒,李小树打来电话。她的声 音淡了许多,像是没有嚼头的瓜子,零碎,淡,无味。她说晚上一起吃饭吧,我说不了,晚上还要跟同事去应酬,改天吧好不?李小树说好的,你忙吧拜拜。听着电 话里的忙音,我忽然间有了一种无处可泄的愤懑,夏天的汗水重新浸泡我的身体,心里像是压了一块石头,石头在我放下电话的那一刻开始不停的滚动起来,很快变 成了滚动的火球。我的眼前,一片血红的天空正在升起。汗水沾湿的衬衣贴在身上,如同无数条湿热的蛇紧贴我的身体爬行着。

  我在刺耳的敲门声中被惊醒,梦里我看到了一条暗红的蛇在游向我,而我却无路可退——还好,我醒了过来。汗水浸透我的衬衣,墙上的电子时钟显示着这是 20:17.我开门,是李小树。李小树看着我,像是从我身上找出一只蚂蚁那样的仔细看着。我身上的汗水更加多了起来。昏暗的走廊上声控灯全都哑了火,我想 大喊一声把灯叫醒,结果却发现喉咙堵得慌,说不出话来。其实我是想看看李小树的脸,可是我愈加的发现自己的昏迷正要到来。像是预约一样,我的青春和爱情又 一次的进入梦乡。那天晚上,我走在明灭的灯光里,身边走过的人们的身影如同鬼魅一样,我并没感到恐惧,因为那是个充满现实的梦乡。李小树和我并肩的走着, 我对她说不出一句话来。内心的石头已经冰冷下来。我开始不想走路,我开始不想说话,不想去想任何东西,我只是跟着李小树,就这样走,不知所措的走,漫无目 的的走。如果说为什么要跟着她走,或者仅仅是在于她就叫做李小树。李小树,一个十九画的名字,一个长发的女子。我在手心里写着。然后,陷入了蓄谋已久的昏 迷。

  关于之后的记忆,我的内心像一块水写纸一样,用毛笔沾上水,迅速的写下,至少这样我还可以看到自己写的是什么,可以看到发生了什么。然而,一切都干得很快,我一转过头去,想为自己的记忆的笔尖沾些水,却发现曾经记录过的东西已经消失。
我醒来的时候依然还是在夏天,尽管我曾无数次一厢情愿的渴望醒来的时候是秋天或者冬天。我揉了揉有些疼的双眼,双手触碰到了一个温热的身体。李小树,我 知道,一定是李小树。“你醒了”。李小树没有动,任凭我的手滑过她的身体。这是什么地方?我听着她的语气,手像是触摸到了一条蛇的脊背。我的手心开始出 汗。
  墙上的时钟停留在10:17,上午的阳光斜射进来。在我们裸露的皮肤上,节节盛开。你让说什么呢?我发现我与李小树竟然是没有话可以 说的了。李小树开始掐着我的手臂,继而是我的身体。我的内心开始跟着身体一起颤栗,直到今天,我依然还会颤栗,而我也藉由着这一阵颤栗,把李小树这个名字 记住了好多年。

  我其实不知道李小树是怎么样、什么时候离开我的。就像我身体内的水分一样, 当我行走在沙漠里,我全然不知它们是怎么被我丧失的。我只知道,我跟李小树几乎没有说话的欲望,我们除了彼此的生理需要之外,彼此都失去了言语。多么可 怕,李小树曾这样的分析我们的现状。而她吝啬得要死,居然只给我们这四个字,这是我们的爱情啊。我向她抱怨。这唯一的一次抱怨,带来了永久的沉默。从那以 后,我们不再说话。李小树就像一滴水,滴进了人海或者是滴进了沙
漠,在我的记忆的纸面上,不带任何印痕。这个与我相恋多年的女人,只留给我一个名字。十九画的名字:李小树。

  而丁云,19岁的丁云,她在一天早上告诉我,她要离开这个城市。那个早上,我正躺在李小树的身边,我们的皮肤,正在阳光的斜射里衰老,变出皱纹。我对着 电话里的丁云说,亲爱的丁云,你要去那里?李小树一把抢过我的电话,她说,丁云,你的周小刀就在我的床上,你要去那里?丁云,亲爱的丁云,你要去那里?我 听到一声刺耳的叫喊和汽车的呼啸。然后,在我再把电话拿在手里的时候,一切都归于了沉寂。墙上的时钟停留在10:17,上午的阳光斜射进来,在我们裸露的 皮肤上,节节盛开。就在我进入的瞬间,我真想死在你怀里。我对着李小树说。李小树的脸开始狰狞起来,她张开嘴,在我的身上撕咬,撕咬我的青春,我的爱情。

  午间新闻的时候,丁云出现在电视上。她躺在马路中间,隆起的胸脯显得如此美好,洁白的肌肤不带 一点杂色,她的眼睛紧闭着,她的眼影略微的涂了一层淡黛的色彩,她戴着我送她的耳环,这使她的耳朵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她年轻而优美的身躯永远定格在她19 岁的年华。丁云,亲爱的丁云,你要去哪里?我一脚把电视插座踢开,然后一把按倒了身边的李小树,撕咬,亲吻,我在愤怒中进入她的身体。而丁云,在悲伤中进 入我的灵魂。

  当有一天我躺在藤椅里,仰望着天空的暗红云朵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忘记了丁 云的脸,只剩下她美好的身躯和模糊的眼睛。严重的是,我只有藉由李小树方能想起丁云,继而想起一大部分的事来。而李小树,李小树是我必须记起的人么?不, 或者李小树只是一个名字,一个有着十九画的名字。

  那一年的夏天,青春和爱情如同幻觉般飞过。结果只留给我一个名字:李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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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里的玉龙第三国

以失败为开头,这本不是我所情愿的。
之所以称之为实验小说,是因为我本没有对自己抱有多大希望这能被称为小说。在故事里,不或者是叙述里,我用了第一人称。这样可以让我从容些。是的,没错, 从容的叙述,就像是说自己的事儿一样的无所顾忌以及心虚。这尽管是有些放肆的,在一个空间里虚构一些人相爱,然后消失。诗人说,我们必须爱,然后死。是的,爱过之后死。多么幸福。

回归正题,故事叙述的是关于一个青年的爱情经历。他与一个女子相遇。他们相爱。原本如此简单。可是,庸俗的是,这个女子已经结婚。把她放在云南,是为了方 便叙述——因为云南有着订婚的习俗,而且,云南有着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玉龙第三国。如同文本里所说的那样,在玉龙第三国里,人们是如此美好的活着。主人 公小秋告诉“我”,玉龙第三国,是那些殉情的人们在死后向往的地方。也是那些无法面对世俗的阻力、压力的恋人们的理想国。然而,我的本意却不在于此。一个 青年与一个女子相恋,他们只相处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从元旦开始到秋天结束。然而,青年用记忆来给自己的爱情赋予了生命。他通过对人的述说获得了一种关于爱情的回忆。也是因为如此,他构筑了他的青春年华。他原本夭折的爱情,经过了他的述说,重新获得了生命。至于小秋,她从此活在他的记忆里。活在他的生命里。

然而,到了最后,梦和记忆——血红的记忆——是必须退潮的。于是,另一个她出现。而这个她,其实只充当了一柄锤子,这柄锤子击碎了他的一切虚幻的梦想。甚 至,还打碎了他的青春。他时刻的说,自己老了,说自己忘记了小秋。他对青春的逝去感觉到深深的悲凉——尽管这悲凉表达得并不充分。他越是说忘记,就越是无 法忘记——这是人世里基本的道理。

以上是我写的时候的理想。然而,失败了。写到后面,我发现无法让“周小刀”醒来。仓促的结尾,有些兀然。而且,我敢肯定,看过的人一定会说,不明白说的是什么。于是,这所谓的实验小说,便沦为常见的爱情小说。所以,失败了。

以此纪念我的青春和远去的爱情。

在洁白的玉龙雪山里,存在着一个世外的桃源。它的名字,叫做玉龙第三国。在那里,人们相爱,如此简单、美好。

在 洁白的青春岁月里,存在着一种甜美的情感,它的名字,叫做爱情。有人说,爱情随着人的走远而消失。然而,爱情,有时候存在于我们的记忆里,我们的叙述里, 我们顺着时间之路一直的往回走,走出无限的可能来。我们也顺着时间之路一直的说个不停,所有的存在,开始跟叙述有关。所有的幸福,也跟叙述有关。那么,我 就用叙述,去完成我的爱情之路。

正一

"其实不是我不想说,问题是,就算是我说了,你会知道不?"我最不耐烦的就是这种人的了,一整天嘁嘁喳喳的问个不停,不知道伊的腮帮是不是鱼鳃进化来的。

"小刀,你说嘛,求你了。我要听,我要听。你说了我不就知道了么?"我狂晕,她怎么连撒娇的招数都用上了?真受不了。

"好了,你要知道什么?不对,你想听什么?"如果她再发作一次,我肯定会找块豆腐撞晕她算了。

"我要听故事,爱情故事,而且是你刚才说的爱情故事。"伊的脸上充满神往,或者,这真的是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

"好吧,那你去过云南么?"我问。"干嘛,这故事又不是说我的,干嘛要问我去过云南不?"她小脸一拉,像是有些警惕。"好吧,不问了。"奇怪,为什么女人总是如此的奇怪?我不就是问她去过云南没有而已,这还不是为了故事情节的铺开啊。

正二

那 是一九九六年的夏天。嗯,对,大约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我把衣袖捋了捋,天气有些热。对了,其实我也不记得那是多少年前的时光了。这天气一热,人的记忆就老 出问题。伊的眼光开始有些迷离起来,就像这莫名的记忆一样,看来,让外人进入自己的记忆实在是件很迷离的事。不过,既然她要听,我就说吧。当然,她若果不 想听,我想,我也会滔滔不绝的说下去。是的,我停止不了诉说,如同停止不了这时间。

记忆中的我是个年轻的伙子--用云南话说的时候,总是 把"小伙子"的"小"字去掉,这样说的时候我才感觉到自己的年轻。可是现在倒没人这样叫了。你说,那时候的你有多年轻?伊眯了眯她漂亮的单眼皮,猛不丁的 问了句。总之,很年轻,至于有多年轻,噢,想不起来了。我本想找一个比喻句来回答她的,可是无论我怎么挑选,依然找不到可以构成我曾非常年轻过的证据。我 失败了,于是,我不知道。

对了,那时候肯定要有一个跟我同样年轻的姑娘,只有这样,故事才会进展下去,而且,会很漂亮。伊问,那女人漂亮 不?她轻易的把我口中所说的"姑娘"换成"女人",真不简单啊,女人。漂亮?当然,那时候的她在我的眼里漂亮得一塌糊涂,怎么形容呢?对,就是一塌糊涂, 一塌糊涂的漂亮。伊瞥了瞥她的单眼皮说:"你才一塌糊涂呢"。我没理,伊怎么会知道,我见到那位姑娘--我们还是叫她小秋吧,当然,叫小夏她也不会反对, 因为她只在我的记忆里走来走去而已--的时候就是一塌糊涂的状态:一塌糊涂的笨。小秋,记住了,她叫小秋,我喃喃自语的重复着这个名字。你知道,我是怕我 可能忘记了她。伊翻了翻白眼说,你会忘记她?那个小秋?切。我没有去辩驳她,她还小,她会懂么?"我和她是在一个街道上认识的,嘿嘿,是不是有点传奇色 彩?"我在脑海里追寻着我和小秋相遇的画面,完了,我不知道把它们放在什么地方了。有时候会忽然的忘记了某个相识已久的人,怎么也想不起来,或者这就是老 去的象征吧。

"在街道上相识?"伊问。嗯,你听我说完,好吗。我像是找到了那些记忆中的光线了一样,声音也降了八度。要捕捉到这稍纵即逝的光,是多么难的事情。

那 时候的我正年轻得几乎有些无所事事,街道上不知道是谁唱的歌:"大理三月好风光哎/蝴蝶泉边好梳妆/蝴蝶飞来采花蜜哟/阿妹梳头为哪桩/蝴蝶飞来采花蜜哟 /阿妹梳头为哪桩"我忽然有些惊奇起来,还好,这里是云南,只有云南才有这样的歌儿啊。阿妹和阿哥,在这里你怎么叫都不矫情。我顺着歌声走进一间花店。刹 时,满眼姹紫嫣红的,花朵们错落有致的被安放着,然后又自己盛开着。我几乎被花香冲昏了头脑。这是什么花,我问身边的一位姑娘。这个呀,这个是勿忘我。我 惊诧于花朵有这么诗意的名字之外,还惊讶于她的声音。她的声音真好听,对,好听得一塌糊涂。她仿佛看出我是迟疑的,于是又详尽的把勿忘我介绍了一番,包 括:产地、花语、该送给谁,甚至还有价钱等等。我听完后掏了钱给她,我要两束。然后就迷糊的出了店门,把勿忘我抱在怀里,多有感觉。天,刚才那位姑娘居然 跟着跑了出来!我可是给了钱的啊。我听到她隐约的喊着,应该是叫我吧。我停下。"给,这是找给你的。还有,还有,我不是卖花的,我也是顾客。"她的怀里抱 着一小扎玫瑰,气喘呼呼的说着话。完了,我是不是犯迷糊了?我羞赧的接过她递来的钱。谢谢。"不客气,对了,你叫周小刀?好特别的名字。"我的上帝,她怎 么什么都知道?"嘿嘿,这是你的身份证,是花店里的人给我的。"嗯,我叫小刀。削苹果的小刀--除了自以为是的幽默,我几乎无地自容了。"我叫小秋。"她 好听的声音在我的记忆里开始回响着。那时候的街道,在我的嗅觉里,只有勿忘我的香气和玫瑰的花香混杂在一起的味道。

然而,让我记起这个场面 的不是因为花的香气,更多的是因为那个如飞而来,又如飞而逝的少年。就在我们彼此介绍完自己的时候,一个开着摩托的少年飞驰而来,他不时的回头看身后,对 前方的路关注得很少。一个拙劣的情节就在这个时候上演:出车祸了。少年在转弯的时候装到一辆卡车,然后,他的身体飞了起来,在摩托车轮子还没有完全停止旋 转的时候,他落下。一动也不动。小秋几乎晕了过去,我的手心出了汗,头皮发麻。然后小秋就倒在我的怀里了。这是我为数不多的拥抱之一--如果这也算拥抱的 话。

很抱歉,小秋,我记住了我们的相遇,竟然是因为那个少年的鲜血。

回去的时候,我把其中一束勿忘我送给了小秋。勿忘我,真的能勿忘我么?

正三

这 时候的我中断了叙述。因为,小秋,我实在是想不出来从那以后是怎么跟你一起度过那些日子的。"怎么不说了?"伊的眼睛不再是迷离的神色了,却仿佛来了兴 致。可是伊怎么知道,我疲倦了。我只有藉那少年的鲜血来冲击我的神经--只有这样,我才能展开我关于小秋的回忆。我忘记了。我对伊说。"你怎么能忘记 呢?!你怎么能忘记啊?!"伊的神情很急,仿佛还带着恼火。"好吧,让我歇会,接着说。"有些故事,是必须讲完了才能完全忘记的。我喝了口开水,夏天的热 气让空气里充满莫名的沉郁,云朵被压得低低的,城市里找不到一朵鲜活的花来。路边的芒果树上落满了灰尘。对,这跟多年前的夏天如此相反。我有些沮丧的找到 了一个记忆的切入口,只是,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忘不了么?

有一天小秋对我说,小刀,你知道玉龙第三国么?我说不知道,我只知道玉龙雪山。只 要一想起玉龙雪山,我就感觉到一种心旷神怡以及心底的无上清凉--尽管我没到过玉龙雪山。小秋听着我对玉龙雪山的叙述,神色竟有黯然。云朵在这片南方的天 空显得非常的高远,这四周都开满了鲜花,路边的树极少惹上尘埃,由此,我实在想不出能让小秋神色黯然的理由。而且,重要的是,我们就在一起。尽管我们的故 事情节不再迷人,然而却足够让我为之臭美不已。小秋,小秋,你在想什么?什么是玉龙第三国?

"在玉龙雪山深处,有一个美妙的地方叫玉龙第三国。在那里人们不愁吃穿,不分高低贵贱,没有远近亲疏,和和睦睦,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这个美好的地方,一直 成为纳西人民的理想王国。"小秋用教科书般的语气对我说着这样一个地方,当然,我毫无置疑的相信她。关于这一个记忆的场景,我是凭藉着纳西民族的情歌来作 引子的。对不起,小秋,你依然不能成为我记忆的索引。我记得那天晚上,我的纳西朋友为我们唱了一首情歌--当然,我是听不懂的。但是,我却在旋律中感知到 了乐曲里的深情。

多年后,只要我一听到奇异的音乐,我总会先想起雪山,安静无比而又具有巨大倾覆力的雪山。然后,才是你,亲爱的小秋。

正四

我停下了,因为回忆不能是漫无边际的,因为我们都容易让自己陷于虚构的幸福当中去。伊默默的看着我,我惊讶于她的安静。

"后来呢?"伊问。后来?后来小秋对我说,她在家里其实早已经订婚了。是在她17岁的那年订的吧。我们相处了两年又一个月零七天,然后,就彼此分开了。我若无其事的回答。"你!"伊竟有些恼怒,或者让她恼怒的是我的若无其事,女人总是对女人怀着同情,然而,男人呢?

你 知道玉龙第三国么?我问她。"知道。"她的回答坚定。"玉龙第三国是纳西族的向往之地,许多青年男女出于对包办的婚姻不满和无奈,怀着对自由爱情的向往, 双双面朝着玉龙雪山殉情,梦想能在死后进入玉龙第三国。"我惊讶起来,惊讶的是她为什么能如此准确的说出小秋没有对我说的话。

正五

故事或者到结束的时候了--虽然回忆从来不会结束,除非回忆的主体死去,而回忆的对象,是从来不会逝去的,她/他永远存活于我们的记忆当中。

是的,或者是伊出场的时候了。

伊 清了清嗓子,她说,"小刀,你知道我是谁么?"我看着她的脸,明明灭灭的,"我知道,你就是来击碎我的回忆的人。我知道,打一开始我就知道了。"伊像是看 一个侏罗纪公园里恐龙一样的看着我,"你知道不,我认识小秋。而且,我们很熟悉。""是么?"我不置可否,对这时光里变幻无常的事物我已经失去了固执的坚 持,而且,我变得有些淡漠了。伊沮丧起来。"她在21岁那年嫁给了我哥哥。17岁那年,她被家族里的人许配给我哥哥,也就是跟我哥哥订婚。""而且,有一 种现实是………"伊开始说话,我知道,她一定会滔滔不绝的说下去,等着瞧吧,所以,我等着她把话说完。"小秋只活了22岁。"我很奇怪的看着她,她怎么不 滔滔不绝的说下去?她为什么不说了呢?这就是她想告诉我的话么?我看到一片血红的记忆开始退潮,但是它首先把我湮没,把我的青春冲刷得空荡无比。

正六

是 的,小秋,我认识你的时候是在你22岁的那一年的1月1日。我们在街道上相遇。也是出了花店之后才认识彼此的。你说,在我们相识后的第七天,你爱上了我。 也是在这一天,你告诉我什么是玉龙第三国。上帝用了七天的时间,创造了世界,然后,在无数个七天当中,他让我们相爱。然后,你说,你在17岁已经订婚了, 在21岁的时候结婚了。可是,那只是构成一个家庭,而没有产生爱情。就在那一天,你在我的怀里哭了。是的,那是我第二次拥抱你。

可是,你没有告诉我,向往玉龙第三国的人们,会双双的面朝雪山,走向天堂。

就 在那一年的秋天,我们还是像往常的那样去买花。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跟我远走他乡。我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我给你买了一束白玫瑰花,而你竟然给我买了束勿 忘我。我们走出花店,一辆摩托车飞驰而过,你被那个少年撞得飞了起来。好多血,多得把你胸前的白玫瑰染成了红玫瑰。红玫瑰,是啊,只有红玫瑰才能代表我们 坚贞不渝的爱情。从此,你开始搬进了我的记忆深处居住,你依然活在我的记忆里。只是,有时候我把你藏得太深,以至于怎么也想不起你的模样来。可是伊对我 说,你已死了多年。不会的,不会的,伊骗我,我们相处了很久很久,你看到没有,你给我买的勿忘我依然还在,只是变成了干花而已,可是它依然鲜艳。

还 有,还有什么呢?你在我生活里痕迹依然清晰无比,每天早晨让我按时醒来的闹钟,每天固定不变的早餐习惯。然后,每个星期我都要找一家花店,我并不需要鲜 花,我只是想看看那些花儿,看看它们鲜活的模样,如同有你在身边,和我一起挑选鲜花--这个放在客厅最合适,而这些最好放在卧室。至于勿忘我,则要放在我 们进门第一眼都能看到的地方。

可是,小秋,故事终究是要讲完的么?你走后,有没有找到那玉龙雪山?有没有去到那玉龙第三国?在那里,一切都美好无比。

正七

小刀,是时候了。已经讲完的故事,就不用再想起。

后记:负一

故 事叙述的是关于一个青年的爱情经历。他与一个女子相遇。他们相爱。原本如此简单。可是,庸俗的是,这个女子已经结婚。把她放在云南,是为了方便叙述--因 为云南有着订婚的习俗,而且,云南有着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玉龙第三国。如同文本里所说的那样,在玉龙第三国里,人们是如此美好的活着。主人公小秋告诉" 我",玉龙第三国,是那些殉情的人们在死后向往的地方。也是那些无法面对世俗的阻力、压力的恋人们的理想国。然而,我的本意却不在于此。一个青年与一个女 子相恋,他们只相处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从元旦开始到秋天结束。然而,青年用记忆来给自己的爱情赋予了生命。他通过对人的述说获得了一种关于爱情的回忆。 也是因为如此,他构筑了他的青春年华。他原本夭折的爱情,经过了他的述说,重新获得了生命。至于小秋,她从此活在他的记忆里。活在他的生命里。

负二

然 而,到了最后,梦和记忆--血红的记忆--是必须退潮的。于是,另一个她出现。而这个她,其实只充当了一柄锤子,这柄锤子击碎了他的一切虚幻的梦想。甚 至,还打碎了他的青春。他时刻的说,自己老了,说自己忘记了小秋。他对青春的逝去感觉到深深的悲凉--尽管这悲凉表达得并不充分。他越是说忘记,就越是无 法忘记--这是人世里基本的道理。

结婚

  我有一个漂移多年的梦。梦里,我坐在一辆马车上,马车上有一个陌生的女人,她是我的新娘,洁白的新娘。我赶着一匹疲惫的马——它原本是多么的神采飞扬的啊。它陪我奔行多年。它去遥远的地方,忙忙碌碌。它去不了遥远的地方,依然忙忙碌碌。
  是的,我们都习惯了,把它叫做青春。

  一
                 
  小飞发给我一根烟。
  在他要给我点火的时候,我把他的手推开,然后,狠狠的把烟踩在地上,脚后跟作了个漂亮的100度旋转。
  “说,你想怎么样?不就是结婚么,会死人吗?”小飞这人就这德性,啥事都不说,就知道闷着像个实心球一样,一推就动一下,不推就发呆直到发霉。小飞秉承了他积压多年的德性——还是什么都不说。他又把一根烟抽出来,放在嘴唇上,也不点它。估计这时候的小飞肯定可以迷死几个小女生,然而跟他结婚的人却不是小女生,而是女人。女人,你明白吗,小刀,你知道什么是女人吗?有一次小飞咬着舌头,吐着酒气对我说。那一次,他正式失恋。那个跟了他五年的姑娘坐上别人的跑车走了。那一次,在我来不及回答他的时候他已经倒在电线杆旁边了。
  小刀,你知道什么是女人吗?小飞这时候忽然用叼着烟的嘴唇问我,话没说完烟就掉在地上。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又问起这个问题来。我当然知道,女人不就是雌性动物么。可是我发现他的眼光有些期待的时候,我竟然有些不忍心说这么贫的话来。我不知道,因为我是男人。我严正的回答他。他忽然低下头,把刚才他掉在地上的烟捡起来,吹了吹,放在嘴里,点燃。灰青色的烟袅袅的升起。他转过身去,看着落在河面上的暮色。他多像一个冒烟的人。对,一个冒烟的年青人。夕阳及时的把他吞没,在我的眼里,他失去了自己的颜色。
                 
  二
                 
  我是在三天后见到小飞的结婚对象的。她叫小娥,很普通的名字。
  我对她的第一面印象是,这人好像在那里出现过呢。然而,确切说,在我这个年纪,认识的人本就不多,更何况是女人呢,所以,见到的大众面孔肯定都差不多吧。我也懒得去想,反正又不是我的结婚对象。“这个脸上有些许雀斑的女人,将成为小飞的妻子。”我心里默念着这样的句子,仿佛怕会让自己遗忘了似的。
  老实说,我对这个女人的印象并不好。小飞在介绍我的时候,她的脸上布满了乌云。我说,你好,我就叫小刀,很高兴认识你。然而她好像一点也不高兴的样子。随意啦,我依然面带微笑,我对女人的信任在几年前就消失殆尽了,所以说,我不知道什么是女人,或者说,我不知道女人是什么,或者这个无礼的女人就是这样的吧,我略微的安慰自己,不带遗憾。小飞这时像也发现了什么似的,你怎么了?不舒服?不舒服就先回去吧。小飞对她说。
  这时候小娥的脸上忽然多云转晴,不,就像在乌云欲雨的状态下,日头猛然跳了出来一样。小娥做了个很女性的动作,脚下莫名的一滑,身体一软,倒在小飞身上。小飞的脸这时候却是哭笑不得,像是怀里抱着一个心爱的刺猬一样。我不舒服,我要回家。小娥对着小飞说。
                 
  我看着他们走远的背影,手里那着准备好的面包、水以及水果,说好了的,我们一起去爬山的。我一边骂自己是个笨蛋灯泡怎么会答应跟他们一起,然后又一边想着,到底,什么是女人,我欠谁了?我用力的把手甩出去,以便让手中的苹果被扔得更远。在一个渺无人烟的地方,苹果将落下,腐烂。
  我摸了手里的另一个苹果,还好,光滑,洁净,如同我的额头一样,年轻。
                 
  三
                 
  小娥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握着大号的湖笔在纸上挥舞。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天有些心神不宁,心里总是有些东西在奔突着,让我不安。这时候我会让人跌破眼镜似的坐下来,干什么呢?对了,就是写毛笔字。至少,我可以在纸、笔、墨的相互抚慰间得到一些平静。然而这一爱好被小飞嗤笑不已,什么玩意,都21世纪了,还练毛笔字,外星人。是的,外星人的爱好。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小娥走进门的时候有些惊讶,你还在写毛笔字么?当然,我比她更为惊讶,她怎么会来的?而且,她怎么知道我写毛笔字的?这个外星人的爱好只有少数人知道的啊。转而一想,她是小飞的未婚妻啊,怎么会不知道。你好,你找我………有事?我这时候才醒过神来,她对我不是非常厌恶的么?
  难道我没事就不能来找你的么?小娥手里提着我的毛笔说。天啊,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变得这么夸张的?我几乎让自己的这个念头脱口而出。没…。没有,你有事就尽管说吧,能帮我一定帮。我有些慌乱,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这个女人是怎么了。
  你,也,会,写,毛笔字?我一字一顿的说,主要是我要让自己平定下来,而且,这小飞的结婚对象居然会写很漂亮的毛笔字,这外星人的爱好怎么也会传染到她的身上?更让我郁闷的是,她写的字居然是:结婚。我怎么不会写了?她转过脸来,眉毛一扬,脸上的雀斑生动起来。老实说,她还算是个漂亮的女孩。
  我认识你吗?我为自己的口里说出的话感到吃惊,我怎么会这样问?脑袋一片空白。
  你不认识我,但是,我认识你。这时候我的脑袋不是一片空白,眼前却是一片漆黑。怎么回事,她怎么会认识我?!真让人悚然,我发誓我是第二次见她啊。
  小刀,你今年多大了?小娥问我。她的声音和发问让我猛然想到《聊斋》来,像是有前世今生似的,难道,我们真的相识过?我干咳了下,28了。我第一次在一个年轻的女子面前有了一种苍老感。我的那些青葱的日子,都去了哪里?4年前,你应该是24岁吧。那时候,我才19岁。小娥轻轻柔柔的说,像是说着一个遥远而美好的童话一样。小娥的脸开始在我的脑海里幻化,我知道,这个童话我并未参与过编剧,我对此一无所知。是的,我宁愿仅作如是想。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也会喜欢写毛笔字的么?小娥猛然从童话里发问。我当然想知道,因为我不知道。我恢复了往常的语气,对,我变回了平常人,因为这个世界不会有童话。因为我看过一个人的毛笔字,在四年前,不,或者是许多年前吧。嗯。我应了一声,看着她满脸的回忆,我知道这时候我多么不合时宜,手心里的汗水提醒着我,我开始有些惶惑了。
  知道这个人是谁么?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漠然起来,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就是这个人。她从包里的一个硬皮笔记本中抽出一张照片来,小心翼翼的,她的声音开始低缓起来,我听得出。就是他。她给我看照片。
  “小刀,在家不?踢球去!”小飞的出现让我感觉到天旋地转。上帝啊,这是童话故事还是聊斋志异?怎么都是如此神奇?小飞穿着球衣,橙黄的意甲的拉齐奥队球衣在有些微暗的屋子里变得昏黄起来,一如他现在的眼神。我的脑海中有一个洁白的身影划过,瞬间飘远。
  “走不走啊?踢球去!”小飞用球撞了撞我,我从冥想中惊醒。小娥这时候竟然还站在一边,手里捏着那张照片。
  我不去。我说。然后走出屋子。日头真他妈的辣,我随意找了一个方向,走下去,任凭汗水直流。
                 
  四
                 
  小飞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洗头。明天就是他的婚期了,我必须把自己收拾得妥当些才对得住伴郎这个称号。
  小刀,跟你说点事。小飞坐了下来,我低头从下往上看着他。他平常都是站着说话的啊,他平常就爱用一个句子把所有的事情说完,那种语气很年轻,我极其怀念。
  什么事?我捏了一下头发,盆子里居然有好多脱发,天啊,我真的老了么?
  我打算明天去浙江,或者说,江浙。小飞用一种很奇怪的语气说着。什么?!你去要江浙干什么?我不顾头发上的水,仰起头来,冲到他的面前,几乎要扯住他的领子。
  小刀,我,要去江浙。你明白么?小飞正视着我。我茫然的看着他,忽然不知道说什么好,除了愧疚,我还能有什么?
  小刀,你老了。小飞看着我,仿佛是逼视着我似的。你不结婚了么?我用提问回避了他的逼视和尖锐。头发上的水缓缓滑落到我的鼻尖,仿佛如同一场积压多年的命运一样降临。
  不结婚了。她爱的不是我。小飞撇下这句话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站在门口,看着小飞的身体很快消失在拐角的地方。他比我年轻,我知道。他要远走他乡了,我知道。
  爱情呢?见鬼的爱情。去他妈的。
                 
  五
                 
  我去送小飞了。开始的时候,他什么也没说,我也什么都没说。
  车站的人真多。有人拥抱,有人接吻,有人打小孩,有人剪脚指甲,有人睡觉。重逢的人在笑,分别的人也在笑,笑着哭。一个年轻的孩子在他父亲的带领下,走进车站,他多么年轻,他可以四处走走,看看,对什么都感觉到新鲜。其实你也可以这样。小飞率先开口了。他顺着我的眼神,他知道我的想法。是吗,我感觉自己真的老了,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我无力的坐下来。小飞不再说话,直到他上火车。
  这是给你的。小飞塞给我一个厚厚的信封。我握着信封,像是回到了那些青葱无比的日子。这应该是个充满诗意的黄昏吧。火车很快就不见了。夕阳并没有把火车淹没,而是火车开进了黑夜深处。穿越黑夜,就是黎明。
                 
  六
                 
  小飞给我的信封里,分别有两个不同的信封。一个厚,一个薄。薄的是小飞的。厚的,是小娥的。
                 
小刀兄弟:
见字如面。嘿嘿,这是你往常写信的开头,我挪用下。
  不必惊诧于我此时的行为,你知道,我从来都不是个冲动的人。对了,我是个有冲劲的人。哈哈。这一次去江浙,是我考虑很久之后才做的决定,所以,我绝不回头。至于为什么要去江浙,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我不能老死在一个地方,我不能让自己的生命就这样的燃烧殆尽。你常说的,人生苦短,多走走、看看方才对得起自己。嘿嘿,我现在是遵循你的路线去走。
  说到结婚,你还记得我问过你的问题么,“女人是什么?”其实那问题对我来说应该转换成“结婚是什么?”结婚是不是给这庸常的生活增添了一道无法越出的篱笆,让这生活更加的庸常无比?我甚至感觉到可怕,我将面对更多的庸常的生活,我是否跌进了一个轮回中去?
  差点忘了小娥的事。那天忘了对你说,小娥虽说是我的未婚妻,然而,我发现我并不爱她。从一开始我就发现这一点。所以,我不会跟她结婚。你也不必因此而内疚。
  走了,不习惯写那么多字。下回在电话里说吧。
                            兄弟:小飞
                 
                 
小刀:
  你好。
  我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是好。那天小飞介绍你的时候我一眼就认出了你。是的,我认识你。然而你不认识我。你认识的是我姐姐。对不起,我又掀起了已经落下的帷幕。其实我比我姐姐更早认识你,然而,你却先认识我姐姐。我认识你时,我18岁,就在那一年,我也开始重拾起荒废多年的毛笔字来。在我19岁的时候,你认识我姐姐,我20岁的时候,你们走在一起。我21岁的时候,你们恰好说要结婚。本以为我会做你们的伴娘的,跟自己最爱的人一同走进教堂,即使不是我的婚礼,那也是幸福的。然而,那一年姐姐离开了。她是跟一个30多岁的男人走的。她得了一种病。这就像电影一般的故事,没想到竟然落在你们的头上。那时候,你走得无踪无影。姐姐在第二年回来了,她没病,一张错误的病历单让她付出了青春。一切就像是电影,甚至比电影还要精彩。我开始对命运深怀恐惧,就在那一年,我决定去找你。然而,我认识了小飞。你知道,他是个好人。虽然,我爱的不是他。
  我还是找到了你。然而,我发现你已经不是过去的你。是的,我是说,你不是我喜欢的那个你。我喜欢的那个小刀,他一直停留在那一年,那一年,他21至23岁不等,他有着锋芒,有着锐气。总之,那一年的你才是我喜欢的你。而现在的你,不是。
  我要走了,如同小飞一样,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是你常说的很远的地方。我找到了你,却也失去了你。当然,记忆永存。请允许我带走你的一张照片,其余的都还给你。
  希望你过得好。祝你平安、愉快。
  握你的手,拥抱。
                 
                           你的朋友:小娥即日
                 
                 
  七
                 
  公元某年某月某日,深夜。我做了一个许久而不得的梦。一辆马车从天边远远的驰来。那天边的云彩,以燃烧的姿势向我示威着。已是青春日将暮。我还梦见了漫天的星光,一个女人轻轻柔柔的走向我。
  她是谁?我不认识她。我们在鼓声里牵着手,走向教堂或者旷野。是的,我们结婚。
  她是谁?对不起,我不认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