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往事,赋尽欢喜

冯唐在序言里谦虚地说,看着自己十七岁时候写的小说稿,差一点成了仲永。现在回看,这个妇科博士并没有如愿成为仲永,闲到中年,也不用抚摸着隆起的肚子慨叹,当年怎么没靠着仲永的才情,睡上几个姑娘?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记得当初是在琅东车站看到《欢喜》节选于《小说界》,作为晚熟的青年,当时心里一时颤抖,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文字哟,你大爷的,你那时候真的是十七岁么?在小说里的秋水,十七岁,高二,怎么你妹的长得像个人瑞一样?在课前饭后,都可以东拉西扯天南地北古今中外地吐出各种段子。不能不让人觉得秋水是从娘胎里开始博览群书,然后一落地可能就拜郭德纲为师开始吐槽了。这瘦高少年,到了十七岁都已经像丽春院的老鸨一样,历尽风尘,看透世事了……哦,这个比喻太过糟糕。当然没有冯唐信手拈来的神韵:

“根2常坐车,跟我讲,中国女子的勇毅全表现在挤车上。”

在读完这书以后,心中有一个怨念般的慨叹,为什么当我17岁的时候没能看到这本书,要不当初的我也不用傻逼兮兮地用世界上最白痴的办法去追女孩。或者是看到秋水这牛逼样,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自己在在自己的世界里玩儿多清静,干嘛要搀和,还喜欢人家哩……想到这之后就只好紧咬门牙,想着苦逼的十七岁,一个傻气满身的少年,在一个小小县城里都踯躅不前,患得患失,被人取笑,至今不能自释。

这世界就是残酷的所在。生长在我体内的十七岁的少年,生长在很多人体内的十七岁少年们,或者都在承认,十七岁,真的没有多少个人变成秋水这样的人瑞。更多的时候,只不过是被一个小情绪引领着生长。这股情绪有时候被我们写在日记里,说,今天我喜欢的那个人和我说话了,我们说了很多很多,很投机……然而,更多的时候,我们没记取的,都不怎么美好:失落、嘲笑、孤单、敏感。

时光不再。那个十七岁时喜欢的姑娘已经结婚,那个十八岁时骗你的姑娘已经结婚,那个十九岁时喜欢你的姑娘已经结婚……就这样,一直到了三十岁,我们蚁居在城市,纠结着loser应该翻译成卢瑟还是撸瑟。

少年往事,赋尽欢喜。余下的,都是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