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龙路上走九遍

这 应该是周老师第一本书。打下这句话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兴龙路上的紫苏牛杂。早前在西南小城的三年里(2005-2008),我是那个懵懂的青年, 精力旺盛但又疲倦地奔波在县城和乡镇之间。那时候我仿佛觉得世间于我已经没有了出路。但偶然,却在当地的论坛里见识了周老师,然后他叫我去吃饭,“喝喝啤 酒”,周老师这样说。

那之前我当然不知道周老师写了多少年小说,他说,从二十九岁还是三十岁起发表,在那之前,一直写一直写。说话间,他的儿子在客厅里大声地叫着,很高 兴的样子。那时候我心里是吃惊也是惊喜,想不到,在这个西南的边陲小县城里,居然有这样的文学中年,而我则羞于承认自己是一枚文学青年——要知道,那时候 我为自己的未来绞尽脑汁,像他书中的赵宝亮(见《村庄的内部》)一样,心内藏着一只小兽:我要出走,我要离开这个地方。我似乎无暇顾及命运对我涵义,而周 老师只是不停地称赞着我。在焦灼于自己的同时,我似乎无法明白,眼前这个文学中年,他是如何在这样的边陲,生活了三十几年?他又是如何在庸常的生活中找到 写作的动力?他不会想过出走么?

就像这本书中很多的人物一样,“苦闷而枯燥无味的生活”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要出走,出离这个小城,出走生活。可是,现实像崔健的《出走》那样唱 着:我瞪着眼看着老地方,那山还在,那水还在。把这首歌换算到我们共同生活的小城,就是那一句话:兴龙路还在。兴龙路就是那个小城里最繁华的一条路,这条 路上有着这个小城最高的物质生活形式。但兴龙路连着小城的其他破败的房子,还有房子里朝晚觅食的人们。所以,在这本书中,四处可见到这个小城的影子——作 者甚至在《舞场》中把兴龙路代入了进去。没错,在我说那句“兴龙路还在”的时候,我的意思是,尽管世事变迁,可是兴龙路还在。它会像一枚磨不平的徽章,刻 在你生命里。

所以我又不能不说到了所谓命运,或者说应该是更容易让人触碰的:生活。在这一本书里,有着很多很多的壮乡色彩,从语言习惯到小说背景的设置。看着这 本书里的故事,于我来说,仿佛又回到了那三年的生活,在泥泞的村落里走来走去,遇上节日,路边是醉醺醺的酒鬼。不时地可以碰到外出打工又回来的青年,他们 无一例外地像书中的许树才叔叔(《幸福来到陇沙屯》)那样,壮志激烈,他们对我说,他们要改变这“三层的吊脚楼”(底层住牲口,中层住人,顶层就是老鼠和 粮食),改变这漏风的用泥糊的墙壁。甚至,周老师起的地名“陇沙屯”、“板池屯”都半真半假。但是,在我的那三年里,青年们来了又走,走了又回,村庄依 旧,泥泞依旧——生活没有改变。

说到这或者让人绝望,但是,幸好我们有小说。于是周老师用小说让陇沙屯的生活过得好点,让“雪越来越温暖”——尽管他的本意其实是:人之初,性本 恶。但是也如同他在书末所说的那样:“持‘人之初,性本恶’观点的写作者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人好人,正是这种透彻的认识,使他能深刻地理解和接纳人性中恶 的部分,使作品中所有的人物,伟大者、渺小者、罪恶者获得同样的关照,这才是一种最大的善”。

周老师还在继续写作,如今他已经是一个签约作家,他也不再在那个生活了几十年的小城工作,去了一个稍微大了一点的城市。每个周末,他还是可以回到兴 龙路上,去看看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们,即使他们的生活一成不变,我想周老师一定可以为他们设计一点情节,就像街边那个小饭店里的紫苏牛杂一样,味道十 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