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意】小刀人物志041——()的美女

我时常有一种惊恐,我害怕我转过身就会忘记了自己的一些念头。你不知道,我是靠这些念头过活的。比如,我怕我会忘记了那个姑娘,她很像我认识多年但却只见过一两面的朋友。我怕我会忘记那日思夜想的姑娘,因为她曾就是我青春记忆所有的美好啊。还有,我也害怕忘记自己工作中的一个想法,如果失去了这些想法,我猜想我一定会失去创造力,失去有趣的念头,那就只能如同刚刚学会直立行走的人类,一遍一遍地重复着枯燥无味的生活,只为了饱食三餐。

所以,我想,我要在忘记之前把她们、它们写下来。记在一个角落里,像试管瓶一样,编号。有一天,我期望这些试管会培育出我想要的。比如时代常常叫嚣的幸福、爱情、友情,还有成功?哦不,我只是让自己过上自己的生活而已。

在纷杂的生活中,如果你是一个单身的年轻男人,你会不会发现存在着这样一批(没错,是一批)姑娘,她们无法用天生丽质来形容,也不能说是光彩夺目,哦,也不是娇艳动人。总之,她们不属于那种在电视上一眼就可以看出来那种装扮得很漂亮的女人。她们仿佛是造物主做到大半便开小差的作品。如果也按世俗的打分来看(我讨厌打分),她们的分数绝对在60分到79分之间。对,如果你是个常看韩剧的人,你就会觉得在这个区间的女人实在是算不了什么。但是,你醒醒吧,这不是韩国,这里的人还刚刚达到温饱水平,谁有人民币去整容隆胸?

人们常说,造物弄人。或者,在她们的身上可以看出来。上帝这个造物主总是难得地静下心来请完成一件称得上完美的作品。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人了,谁还有心思静下心来做好一件事?所以,更不能以此来要求上帝了。所以,上帝造就了一大批得分在60到79分的女人(男人也一样),她们(他们)存活于普罗之中,上班下班,上山下山,上楼下楼,活得无比平常。

可是,如果人们放任自流,在上帝造完自己之后就赤条条的对自己不管不顾,那大概就会退化成为另一种动物:猪。但是,那些有着温婉内心的姑娘们肯定不会如此,她们总会在适当的时候,用相貌之外的其他东西来弥补上帝开小差所犯下的错。比如,她或者熟练书画。这两个看起来有些火星的爱好/特长,在今天似乎已经一时不容易找了。于是,在你得知她们这样的火星爱好时,你就会感觉到一种不同的气场存在。她们,绝不是街上只会撅着嘴巴的X后女孩。她们即使不画眼影不涂口红不穿裸背装,你也会觉得她们有一种非凡的气质。

当然,大概你对书画不熟悉,那大概也会有另一类的姑娘们让你喜欢。比如,她淑静而善良(上帝说,善良应该是人之本性才对,不属于优点),她有悲悯的心,姚明要命的是,天啊,她的文笔还过得去,会写上几句,小说也好,诗歌也好。不管如何(我是说不管水平如何),只要把照片吧唧地往博客上一贴,嘿,等着看吧,明儿肯定会有男生们来吼上几声:”沙发!””地板!””好文,支持!””美女,有才!”。这个时候,她已经用那被称赞得飞起的文笔,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如破补上了上帝开小差留下来的错误。你放心,她绝对要比你想象中的要抢手。你想搭讪,排队吧。

如果你还不服气,也好,总会有一些女孩是用来跌破你的眼镜的。她们或者真的只有60或65分的相貌(满分100),然而她们有恐怖的智商,或者说,恐怖的考试能力。她们总是不多不少,要比你厉害几倍,她们在各种考试中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如果这个时候,她们还稍微懂得一点打扮,嗯,我是说,她们还懂得装点一下自己,大概这个时候,她们可以像阅兵似的,开始挑选男朋友了。可如果这些你都不鸟呢?嘿嘿,世界上的人多着呢,别急。比如会有一个这样的姑娘,她相貌平平,智商也不够跌破你的眼镜,在开始的几年甚至拘谨得很。可是,你别忘记了,她温俭良恭,可以做一手的好菜,可以把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她甚至会守着一个男人谈上五六年的恋爱到最后是男的嫌烦了甩了她。她一直坚持自己的生活,即使看起来有些过于拘谨,然而她的不放弃会让你觉得她像一类珍稀动物一样,打灯笼都找不到。嗯,这个时候你就从来了吧。不过,且慢,你或该要接受那些老男人的挑战了。在经历颠簸之后,他们正需要这样的女人来填补空白。

你或者会说,没有其他的么?有。你大概见过这样的女人,她们有一颗悲悯的心,重点是,她们也为此行动。她们做一些事情,比如默默地做一名志愿者,做一个言出必行的人。这时候,如果你发现了,请悄悄地迎上去吧,她们是人海里会发光的水粒,你找到了就应该捧在手心里。如果被更多人知道了,完了,你又只能是排队的命了。

没错的,在创造人的时候,上帝是常常会出小个小错,开个小差。可是上帝给了人们心灵、四肢与脑袋。也使我想起中学时听到过一档空中英语节目,女播音员的声音简直如同天籁,男的声音柔和似初春暖阳。而使我难忘的是,男播音员说:世间每一个女孩都是漂亮、美丽的,只是程度不同罢了。我至今没有将这句话当作一句临场奉承话。我也至今相信,上帝给予女性温婉的内心,她们本来就应该是美丽的。你看,众生里面,其实并没有多少个女人是夺目般艳丽的,大多都是平凡而不出众。然而,在父母授予的这副身体之外,有很多的东西是靠人自身去修补、增添的。

如果你看到一个女人相貌端正,如果她有一种或者两种能被称为才华的东西,又或者她会温柔贤淑,又或者她极其具个性而果敢,又或者悲天悯人却又行动谦逊踏实,又或者她智商很高薪水也高而且难得的是脾气不坏,那么你别犹豫,你别再去想那些美女了,别去想什么身材,别去想什么面孔,别。一个人拥有美貌与否,纯属上帝的意旨。但一个人是否拥有独立而自由的性格、善良而温柔的内心,则全在于个人自身。

当然了,悲剧常常是这样的:如果一个男人不高大威猛,即使才华万千却没有银两万千的话,那么,这个男人也会只是以上的女性们的一道选择题中的一个选项,而非中、高考的填空题中的惟一答案。

悲愤过度扯远了,回到主题吧。请看大屏幕:你该如何形容以上所描述的女人,不,你该如形容以上所描述的美女们?

我不再惊恐了,因为我记下了一切。她们有名有姓,在我心中。

【乱描】小刀人物志040——乞丐

把音乐停下,我想,我该记录这个有着长发细腿的乞丐了。他唱歌的歌声,在我的脑海里已经轰鸣了一个星期。不管如何,我得把他赶走,我的脑海里,还要存储我的兄弟和不属于我的姑娘的影像。

他的出现很符合一个小说的情节,像马尔克斯的小说那样转述是这样的: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这个乞丐出现在了这个城市。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他就躺在路旁的大楼门前,如果你在晚上大约八九点的时候,路过这个被锁住的大楼门口,你的目光往左上角看,你就可以看到他了。现在是夏天,他赤裸着只穿一条内裤。在他的四周,只有一堵巨大的深蓝色(褐色?)玻璃墙,他像一条线一样,躺着,与玻璃墙平行。偶尔的车灯余光会照射到玻璃墙上,一闪而过。他躺在顶层的阶梯上,有时候口里念念有词。夜晚八九点过后的大多数时候,他会把这个城市当成自己的家,怡然自得地睡下。他会不会在睡觉的时候想,他才是这个城市的主人啊,那些衣冠楚楚的人不是?

他的所有行李其实很简单,这得在白天的时候你才能看清楚。他有一包东西,大概都装的是衣服。然后就是一个类似于枕头一样的东西。再然后就是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当然,你不能忘记了,他还有一个吃饭的家伙:一个塑胶的或者瓦瓷的碗–他得用这个来乞讨。

白天,他会坐在阶梯前,挽起他的裤腿,露出他显得与身体比例失调的腿来。他的腿几乎和他的胳膊一样粗细。除了这个之外,你看不出他有些什么不妥或者毛病。他甚至会对着路过的姑娘行注目礼,而且眼角还会带着微笑。如果这时候过来一阵风,他的长发就会被吹起,嘴上的胡子也会跟着风被吹动几根。这时候,如果完全只看他的头,他该多像某个电影中的丐帮长老甚或高手。可是这里没有武林,洪七也只活在电影里,他则活在这个城市里,赤裸的上身,挽起的裤腿,带着莫名的微笑,身前放着的一个小盘子,盘子里放着稀疏的毛票,这一切特征,都将他指向为一个不劳而获的乞丐。而且,在很多人的眼里,乞丐二字之前,会有很多不堪的定语。

我见过他走路,他拿着一根塑胶的棍子,他弯下腰,用手去扶那一条站立的腿,像一个瘸了一条腿的人一样,腿画着一个小小半圆,像个罗圈。可是我想,大概只要他愿意,他会比任何一个瘸了的人走得快。可是他没有,每一次,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我见到他好像一直都坐在阶梯上。我一直在想,到底是谁给他东西吃的?

有时候,他会跟捡破烂的老头子坐在阶梯上聊天,显得谈笑风生的样子。这个时候,他就像一只布偶,没有怒和哀,只有露出表象的喜乐。可是,他不知道,他的喜乐,在我这个路人看来,竟然觉得有些难以接受,甚至说,厌恶。我不知道他所显露出来的,是不是人们常常定义过的名词:快乐。如果这就是快乐,我想我不能不再次表示厌恶。

那是星期三的晚上。像很多个夜晚一样,我要路过他,路过那几棵芒果树。不远的地方,我听到了歌声,嗯,没错,是他的歌声。他用《歌唱祖国》的胸罩雄壮声调唱:”总想对你表白,我的心情是多么豪迈,总想……“当时的我听到这歌声的时候,像是听到了惊雷一样。这被那个半裸着胸膛的女歌星唱烂了的”红色歌曲“在他的口中唱出来,像晴天霹雳般的一出荒诞剧一样,将我过去所有掉下来过的鸡皮疙瘩再重新华丽地掉了一遍。

看着闪烁个没完的霓虹灯中,我羞愧得如同一位不懂得欣赏高雅荒诞剧的观众一样,仓惶地过马路。直到后来,我才羞愧地知道,他唱的是《走进新时代》。从此,我不再在路过他的时候慢下脚步。这大概是因为,我才是这个时代的落伍者。看着公交车站牌前驼背的拾荒者,我徒然觉得她要比他更像电影里的主角。尽管她有满脸不好看的皱纹和难看的驼背。

不过,我不再厌恶他,这个城市是他的,他才是主人。

我们要不要暗恋李小树

续旧作:我们要不要暗恋李小树

按:李小树是谁?见这里:《我们要不要怀念李小树》的前言。这篇在一年前或者两年前(忘记是多久)在自己的笔记本上用中性笔胡乱写了个起头,后来就忘记了,前几天终于把它补完。这一次,发现自己不再有那种对小说的实验态度了。只想把故事说完。或该看看书了。

我是个容易紧张的人,这一点李小树不会知道,我想,大概现时的她是不会在乎的了。我第一次遇到她的时候是在汽车站。这样的相识方式在日后常被我提及。要知道,这是我目前所经过的人生里为数不多的暗恋的开头。你知道,自己的故事即使再烂,再庸俗,也比别人的故事更能深入内心。可是我想,现时的李小树大抵是不会在乎的了吧。嗯,不错,我要说的是,在车站遇见李小树的时候,我很紧张,像一只瘦虾一样,在人海里游走。可是我还是抑制住了脸上的表情。像小时候遇见漂亮的女同桌一样装作漫不在乎。我坐在离李小树最远的位置,我选择一个看起来有些傲慢的姿势对着她。当然,彼时,我们还是陌生人,什么样的姿势都只与空气有关。

我对自己的紧张感到无奈,那种感觉说来就来,从心脏涌起,涌上到了喉咙。连耳机中的音乐都无法让我平静下来。如果李小树不是与我同路,不是与我同坐一辆车,或者我的一切感觉都只能与空气说了。那段旅途到底进行得怎么样,沿路都有些什么样的风景,对我来说都是模糊一片。我的各种毛病在这个时候被充分的显露出来。比如,我容易丢三落四,容易走神,这些小毛病在那一次的旅途中像在放大镜底下一样,一一出现。就像是一些微小的事情,会改变你的一生一样。这些微小的毛病,改变了我日后的遭遇。

下车后,我如同游魂一样地拿起自己的行李就走,我当时是这样想的,这样做,对李小树,大抵象征着一种决绝,陌生人的决绝。要知道,那个让我紧张的姑娘就要与我擦身而过。而我恐怕是这辈子都不能再见到她了。我预谋般戴上耳机,将音乐的声音调大,像一只瘦虾,掉进人海里。我私自的想着,这像不像我自己出演的一部电影,观众只有我,主角也只有我。电影里常见的场景是这样的:镜头对着主角,静止,主角的影子逐渐淡出屏幕。

我像游虾一样,游出了人海茫茫的车站。即使有些莫名的悲伤,却还是沉浸其中。不过这时候手机却忽然振动起来。这让人无比的恼火,除了生活的琐碎、烦杂,难道就不能让我独自的悲伤一小会么?那个笨蛋打扰我的忧伤?是个陌生的号码。我还是按捺住了怒火,万一是什么公事……一个女人焦急的声音响起,原来我拿错她的包了,她说她叫李小树,她顺着我的包里的笔记本扉页找到了我的电话。我像听着一个不可思议的剧本一样,略微顿了一下。她像是感受到了我的迟疑,于是让我也如法炮制,找到她的笔记本……你得承认,这真的是一个不怎么漂亮的剧本。谁知道呢,生活的剧本,精彩的本来就不多。

李小树站在站牌下,似笑非笑的看着我,使我感觉自己像一只煎熟的龙虾一样,说不出话来,也动弹不得。她伸出手,”我叫李小树”。这一次相遇的后果是,李小树错过了一班傍晚的车,这使她直到深夜的时候才到家。那天夜里,我忘记了自己是怎么睡去。在她上车的时候,我对她说,到了给我消息。这一回她笑了,”行,再见”。可李小树不知道,那个夜里我一直在等着她抵达的消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她怎么会知道,我是在等她:焦灼地、无奈地。我怕惊动她,不敢主动联系她,可又怕出现意外,于是我很愚蠢地计算她会遭遇到不测的机率,为她设想各种可能,然后又将自己陷入自责和悲伤,陷入于进退两难。我就这样做进退两难和愚蠢中,疲惫地睡去。

李小树在第二天的早晨的时候告诉我,她昨晚太累了,到家了就睡了。一颗石头总算落到心底,可却听到了一阵声响,心里竟然有些痛。

后来呢?听故事的人总会这样问。后来,没错,烦琐的生活开始登场。一次电影般的邂逅之后,总会有数不尽的细碎烦恼让两个人去体会的。更何况,我和李小树还不能组成一个复合名词。我、李小树,在自叙述时,还不能称为”我们”。像过往任何的一次和女孩子交往的经历一样,我编写着各种内容空虚的短信,间或会打一两个不着边际的电话给李小树。李小树却像一堆弹得很好的棉花一样,不管怎么用力,都不起一丝尘灰,也没有过多的声响。因此,我也逐渐少了那种瘦虾般的紧张,毕竟,李小树自那之后并没有再到我面前出现过。毕竟,在我的内心里,时间慢慢的抹淡了我曾经以为是对李小树的暗恋。再后来的一次通话中,有一个男声涌入,与她说话,显得比我和她的关系更为亲密。我匆匆地断开原本有些无聊的对话。从那次之后,我为自己定义在李小树身上的暗恋加上一个注释:未完成,已中断。那一天,在手机通讯录中的”李小树”条目加上一个”K”,这样,我就不会再在孤独无助、寂寞彷徨的时候会在200个联系人中轻易地翻到她的号码,然后又很贱的发一条无聊得诸如只含有”吃饭没有?”、”睡了没有?”等等这样的短信,以此来告慰自己的内心,那只是不为人知的想念的另一种流露方式。

在李小树之后,我戴上了那枚象征单身的尾戒,像个傻子一样,提醒自己要忘记,慢慢的忘记,逐渐的忘记,悄悄的忘记。然后开始交一个女朋友,没有感觉特别好,也没有感觉特别坏那种。然后就是安分的上班,安分的上下电梯,安分的点头称是。我几乎顺从了红尘的所有的规律,听从长辈的建议,嗯,知足吧,找到了这个姑娘,那再找个时间,瞅个机会,结婚吧。然后呢?然后?不就是生孩子,一生么?我礼貌地点头称是,企图不让自己想起,自己曾是怎么样跟李小树说,说自己要在足够年轻的时候,去看看大千世界,去经历更多。一杯酒敬过来,酒精压住了刚涌上的念想。然后就是又一杯酒敬过去,酒精又把刚涌到喉咙中念想给压了下去,你看,哪里有时间去想李小树,哪里有时间去想李小树当初是怎么的赞同自己的想法,并开玩笑说要同往的呢。让生活的空隙都填满吧,这样,就不会疯狂的念头,不会去追念那不安分的日子。我的女朋友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不坏,至少。我的朋友说。我点头称是。那还不赶紧结婚?我又继续的点头称是。于是,我几乎顺利地,走到了爱情的坟墓:婚姻。可是,李小树,你告诉我,那真的是爱情么,那真的是我想要的么?不,我应该问的是我自己,不是你。

我还是把订婚的消息告诉了 继续阅读“我们要不要暗恋李小树”